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时,无论货物是否发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都是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如果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在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发生.
在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中没有约定收款日期,那么纳税义务就在货物发出的当天产生.
对于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的货物,纳税义务一般发生在货物发出的当天.但是,如果货物是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纳税义务则发生在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在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的情况下,纳税义务在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发生.如果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则纳税义务在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产生.
销售应税劳务时,纳税义务在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发生.
当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时,纳税义务在货物移送的当天发生.
纳税人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入账?
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1.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下月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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