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充值开公司抬头的通讯费发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2018-01-04 16:3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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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充值开公司抬头的通讯费发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呢,其答案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呢?您不妨先查找一下再阅读本篇文章,看看您做对了吗?

手机充值开公司抬头的通讯费发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答:手机充值开公司抬头的通讯费发票是可以税前列支的。

实际操作中,对于发票抬头在单位名下的实报实销可以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没有争议,但是发票抬头为员工名字的通讯费发票,是否需要合并计税,存在争议,为规避税务风险,建议提供发票抬头为单位名称的通讯费发票;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京地税企[2003]641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支付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无论采取何种支付方式,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为平均每人每月300元。

手机充值开公司抬头的通讯费发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而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未列入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因此其不能计入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看完本篇文章,对于手机充值开公司抬头的通讯费发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的这一问题,相信您是可以解答出来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您也可以搜索会计学堂以前的文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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