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企业共用的固定资产如何核算
答:集团公司实行分公司独立核算,但本市所有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却是入总公司账,折旧分配各分公司,我总觉得其中存在重大问题。
首先是加大了总公司核算成本,浪费总公司人力。比如分公司不停来总公司查询索取相关资料,涉及到清算时,更要进行返工,重新核对相关往来。
其次管理和核算相脱节。实际管理人无账,核算人不清楚固定资产真实管理情况,很容易引发账实不相符。
最后最严重的是产权问题。固定资产入总公司账,所有权自然是总公司的,但是收益权却属于实际使用分公司。如果是总公司出钱购买固定资产,就会产生总公司资金被分公司实际占用问题。
分公司出钱购买,固定资产在分公司之间调拨时又会产生类似问题。我集团某一分公司被拆迁,新建公司居然出现无人建账的可笑局面。目前拆迁款收支只是通过总公司账务中的某一往来查询。按照账务,这拆迁款所有权理应属于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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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类型及影响
企业集团内部固定资产交易通常有三种类型:(1)一方将自己生产或经销的商品销售给另一方作为固定资产使用;(2)一方将自己的固定资产销售给另一方作为固定资产使用;(3)一方将自己的固定资产销售给另一方作为普通商品销售。第一种类型的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发生后,卖方按照售价确认为营业收入,并将销售成本结转至营业成本,从而确认为当期损益,对于企业集团来讲这项损益是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买方按照购买价格确认为固定资产,其固定资产价值中包含着上述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并按其计提折旧。
第二种类型的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发生后,卖方将出售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和相应的减值准备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计入固定资产清理,清理完毕后净损益结转至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企业集团来讲这项损益也是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买方按照购买价格确认为固定资产,其固定资产价值中包含着上述未实现内部损益,并按其计提折旧。由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较长,所以第一种类型和第二种类型的内部固定资产交易不仅对交易当期有影响,而且对以后使用该固定资产的各期都会产生影响。
第三种类型的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发生后,卖方的处理和第二种类型一样,买方按照购买价格确认为商品存货,如果买方将其在当期销售出去,会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从企业集团来讲卖方确认的损益就是当期已实现损益;如果买方当期没有销售出去,从企业集团来讲卖方确认的损益就是未实现内部损益,体现在买方的期末存货价值中。所以第三种类型的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影响时间,取决于买方购入后何时销售出去,可能只影响当期,可能还会影响下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必须将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影响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