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已付对方不开发票分录要如何写?
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发票收到后,会计分录:借:原材料-应交税费;贷:预付账款。
附注:
1.货到发票未到一般做暂估入库。
2.发票收到时再红字冲消 原暂估金额,同时结转预付款。
跟对方购买商品,已经要确认对方是否能提供发票,再支付货款;如果一开始不确认能够开发票,应不与合作。如果对方承诺会开具发票,但未开具的,可以去当地工商局举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相关内容】
销售方不开发票购货方不能拒付货款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是审理案件时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基本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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