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固定资产的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二条第(七)款规定,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第(十六)款规定,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将不含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将不含税销售额与1%的乘积在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中体现。
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2009〕90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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