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计提和发放分录如何处理?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工资是计提了,次月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又该怎么做呢?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提前计提工资是相对发放工资来讲的,不是绝对的提前计提,因为会计一般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哪个月的工资应该计到哪个月的费用中去,然而实际工作中,工资发放是必须等到该月过完了才能计算出每个员工工资,才能发放的。
这样,就造成工资计算和发放的滞后性。所以,在该月月末(与其他计提、结转分录一起,一般是当月最后一天),需要根据历史情况或者用别的手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做计提分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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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份)。
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缴纳部份);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会计学堂提供。
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社保保险(企业缴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公积金(企业缴纳)。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份);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缴纳部份);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至于计提和缴纳社保时,可根据员工所在部门记入相应的费用里即可。
问题的复杂不再与本身,而在于人的思考方式,有的南辕北辙的思考问题,就是愚蠢的,本文为工资的计提和发放分录如何处理,仅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