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民间借款包括民营银行、小额贷款、第三方理财、民间借贷连锁、担保、私募基金、银企对接平台、网络借贷、金融超市等金融形式,其相对于银行贷款具有灵活、简便、快速、收益率高等几点优势,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于2014年3月1号正式实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15年8月6日,最高法院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对当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新问题予以回应和规置。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防止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而内部“空转“,必须深化金融改革,通过鼓励银行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民间金融规范运作,支持民营中华小金融机构发展,推动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完善股权投资链以及搭建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等一系列措施,为小微企业铺设竞争高效的融资渠道。
对于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合法化,让其由地下变成地上健康发展。在有效控制民间借贷风险的情况下,探索民间借贷发挥其独有的竞争优势的途径。应尝试建立民间借贷的等级备案制度,构建民间借贷的动态监测系统,组建民间借贷信息采集网络,有效防范和应对民间借贷金融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时下兴起的P2P网络信贷这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其本质上仍属于小额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方式灵活。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管机制,我国网络借贷目前仍处于无序和自主发展状态,乱象丛生。----《中国投资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