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放委托贷款要怎么记账?
答:企业发放委托贷款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对于一年期(包括一年)以下的委托贷款,可以在企业"短期投资"科目下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而一年以上的委托贷款,则比较复杂,需要设置"长期债权投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本金、应计利息)"、"投资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
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委托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委托贷款手续费,金额较小,一般情况下直接记入企业损益;
如果金额较大的话,可以在委托贷款期间于确认利息收入时摊消,在记入损益.
委托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条件如下:
委托人及贷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
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
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
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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