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可以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l)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列明所销毁的会计凭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的时间等等。
(2)由单位负责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督。
(4)监销人员在会计凭证销毁前,应当按照销毁清册所列的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后,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可以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l)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列明所销毁的会计凭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的时间等等。
(2)由单位负责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督。
(4)监销人员在会计凭证销毁前,应当按照销毁清册所列的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后,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按规定可以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l)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列明所销毁的会计凭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的时间等等。 (2)由单位负责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督。 (4)监销人员在会计凭证销毁前,应当按照销毁清册所列的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后,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答
借财务费用贷其他应付款。 答
会计凭证的销毁是会计档案保管程序中的一部分,在会计档案保存期满后,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及复印凭证履行销毁程序。一般来说,可以采取毁掉、烧毁、销毁、解除报废等方式销毁会计凭证,并加盖销毁印章,按规定记录销毁清单或者准备销毁凭证。 拓展:销毁会计凭证时,还可以采用电子文档的方式,即将会计凭证的扫描或者手工录入的电子文档,经过安全处理,彻底删除或者永久性锁定,以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性。例如,一些大型企业可以通过把原始纸质凭证上传至网络云平台后,利用软件进行安全校验,做成电子文档,实现电子化凭证销毁。 答
民非幼儿园办注销手续时会计凭证和账本丢失,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实将丢失情况向教育、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重新建账:以最近的会计报表(如丢失可去税务查得)为基础重新建账。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再依盘点结果对新建账面数进行调整。 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尽可能收集与幼儿园财务相关的其他资料,如银行对账单、合同、收据等,以辅助说明幼儿园的财务状况。 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相关部门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 3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办理注销手续时,虽然会计凭证和账本丢失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但通过上述措施尽量弥补和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仍有可能完成注销流程。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相关部门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与当地的教育、财政等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按照正确的方式处理该问题。同时,在今后的财务管理中,应重视会计凭证和账本的保管,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答
会计凭证可以销毁的包括:账簿、原始凭证、财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处理凭证和结转凭证等。这些凭证可以在它们的保存期满后销毁,以节省纸张,节约成本。举个例子:一家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一般保存5年,当年度财务报表过期后,就可以按照规定销毁。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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