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转出是不是可以少交销项税
答:不是的,进项税转出是说不可以抵扣销项税,并不能说成增加销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本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应交增值税”一般情况就是贷方税额-借方税额大于0就是要交的增值税。
进项税转出”是在已购进的货物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所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将不允许抵扣,已经抵扣的要转出:
1、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2、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自用、作固定资产用 等
3、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计入销项税额和进项税转出的区别?
销项税和进项税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缴增值税过程中的不可缺少的项目。首先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应缴税金额是必须价税分离;其次增值税顾名思义,是货物在生产和流通的每一道环节上增值的部分计缴税金的一种流转税。
以下是增值税计算原始公式通过演变到实际可操作的现行的计算公式的演变过程:
应缴增值税=货物在某道环节的增值×增值税税率
=(货物的售价-货物的进价)×增值税税率
=货物的售价×增值税税率-货物的进价×增值税税率=销项税-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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