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收账款函证的结果应如何处理
应收账款函证就是直接发函给被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
函证的目的是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防止或发现被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销售业务中发生的差错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通过函证可以有效地证明债务人的存在和被审单位记录的可靠性。
由于函证所取得的是外部证据,证明力较强,这有助于实现与管理当局的“存在或发生”认定、“权利与义务”认定、“完整性”认定以及“估价或分摊”认定相关的审计目标。因此审计人员应把函证作为应收账款审计的一项必要程序。在具体运用应收账款函证审计程序时,可以分六个步骤进行。
应收帐款函证结果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不一致之后的处理为。
再次核实,包括调阅合同或其他资料。根据核实结果进行调整,期间调整、冲回多计或补计
如果函证结果表明存在审计差异,注册会计师则应当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可能出现的累计差错是多少,估算未被选中进行函证的应收账款的累计差错是多少。为取得对应收账款累计差错更加准确的估计,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会计学堂整理的。
对未取得函证的应收账款,如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通常,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所有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因此,对未函证应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应抽查有关原始凭据,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凭证及回款单据等,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对应收账款函证的结果应如何处理,在虚增利润等方面的问题,就要清楚,这样的制约对于应收账款函证的处理要如何了,本文以上仅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