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某大型机器设备按21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等)的价格销售给乙租赁公司。该设备2016年12月31日的帐面原价为205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万元,已计资产减值准备150万元。同时,又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将该设备融资租回,每年支付租金220万。在折旧期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分摊未实现融资售后租回损益,资产的尚可使用期限和租赁期均为10年。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售后租回业务形成递延收益的金额为300万元
B 2017年应分摊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收益金额为30万元
C 2017年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计提的折旧额为210万元
D 2017年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计提的折旧额为210万元
甲公司是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承租方,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大型机器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00
资产减值准备 150
累计折旧 100
贷:固定资产 2050
借:银行存款 21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800
递延收益 ——未实现售后回租收益 300
2、将该设备融资租回
借:固定资产 21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100
贷:长期应付款 2200
3、计提折旧(年)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210
贷:累计折旧 210
4、未实现售后回租收益分摊(年)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收益 30
贷:制造费用——折旧费 30
5、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 220
贷:银行存款 220
6、租金摊销时(年)
借:财务费用 1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