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收到地税出租车票是何原因?

2017-06-28 14:0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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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收到地税发票是为何?其实出租车取得的地税出租车票应为国税监制发票。

问:我们公司有很多同事最近在乘坐成都市正规出租车的时候,有时还是会收到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发票,而且在地税网站上还可以查到,例如发票代码为251011242029,发票号码为33082577,验证码是99800430的出租车发票。这种发票是否合规?因为都是乘坐正规出租车时候拿到的,谢谢。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发票票种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为保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不同纳税人经营活动需要,满足纳税人对发票的使用需求,四川省国税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原有的4种基础上新增2种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普通发票将在原有41种普通发票票种的基础上,新增出租车专用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旅客运输机打发票、客运定额发票等8种规格的普通发票。 因此,2013年8月1日以后乘坐出租车取得的发票应为国税监制发票。

注:出租车发票是国税还是地税

出租车业务属于营改增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所以出租车发票属于国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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