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得税处理
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余额反映在企业"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项下,构成"营业利润".
2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上述规定中"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的、企业会计上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时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进行纳税调增或调减.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纳税调整
答:对于企业根据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应进行与会计处理相反的纳税调整.
新准则规定,企业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税法不予确认因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损益.因此,对于企业根据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应进行与会计处理相反的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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