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纳税服务规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税总函〔2017〕403号文件规定,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二)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三)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条件报送).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财务会计制度未备案会受到什么处罚?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财务制度备案需要哪些资料?会计学堂小编根据纳税服务规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税总函〔2017〕403号文件为大家做了梳理.更多税务实操课程、更多税务实务答疑老师,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