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增值税进项发票必须认证完吗?
增值税抵扣的原理是,销货方申报纳税,购货方认证抵扣.如果购货方不进行认证,那么就会形成滞留票.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票的使用和管理比较严格,一般税务机关会严查滞留票的原因.滞留票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1.部分纳税人受利益驱动为隐匿进销痕迹,采取购进商品货物(或应税服务)和销售商品货物(或应税服务)都不入帐的手段偷逃税款.因此,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不进行认证抵扣,形成滞留票.
2.部分企业采购人员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不慎丢矢,未向财务等有关部门报告,致使进项发票超期不认证,形成滞留票.
3.有些纳税人由于支付不起货款,销货方商品货物(或应税服务)已发出(发生)因此开具专用发票,但购货方不能及时付款,销售方就始终压着发票不给,因超期不认证形成滞留票.
因此,对于正常公司来说,注销税务登记期间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虽然已经进行注销税务登记,可能相关进项税额也不使用了,但是为了防范税务风险,防止形成滞留票,应该认证完毕.
滞留票的税收风险
(1)发票丢失未认证.若超过360天未认证,则形成滞留票,无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企业可以根据留存的发票联或销货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所得税前成本费用的扣除.
(2)销货方拒绝提供发票.若发票开具后360天购货方依然未收到发票,则无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相应的成本亦无法进行扣除.
(3)两头不入账偷逃税款.通常情况下滞留票信息极易取得,税务机关通过抄报税数据与认证数据比对即可发现.若发现利用滞留票两头不入账进行偷税的情形,除了补缴相应的增值税税款、所得税税款、滞纳金,查补罚款以外,还有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公司注销时增值税进项发票必须认证完吗,看了上文的分析与解读,各位同学应该已经了解了这样一个结论:为了防范税务风险,防止形成滞留票,应该认证完毕.觉得有用的同学,多多转发会计学堂文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