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从量计征有哪些?
从量关税是“从价关税”的对称。指以货物的重量、数量、长度、体积、容积等为计征标准而计算征收的关税。如我国对出口煤炭曾按重量计征出口关税等。从量关税是货物的计量单位(重量、数量、体积)为计征标准而计算征收的一种关税。
从量关税是从价关税的对称。与从价关税相比。从量关税的优点是:
(1)征税手续简便,容易计算。只核对货物的名称和数量即可计算出税款。
(2)因其每单位的税额固定,对质次价廉的低档商品与质优价高的商品征收同样的税款,进口低档商品相对利润较低,因此,抑制进口的作用较大,各国经常用它来抵制廉价商品的进口。
我国现行关税有哪几种计征方法?
一、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
“FOB”是含义为“船上交货”的价格术语的简称,又称“离岸价格”。
“CFR”是含义为“成本加运费”的价格术语的简称,又称“离岸加运费价格”。
“CIF”是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保险费”的价格术语的简称,习惯上又称“到岸价格”。
二、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三、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四、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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