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答: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注: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13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关于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做会计分录?
出售、报废和毁损固定资产,其核算有4个步骤:
(1)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反映清理收入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反映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等
(4)结转清理的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你好好学习了上文,不但可以学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怎么做,还可以学会会计处理如何做,因为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相关联的两个方面,会计学堂为了大家的学习也是梳理地非常清晰的,即便有疑问的地方,也还有学堂的答疑老师为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