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发票缴销需要提供的资料
用票人续购发票前,须持已使用完的发票存根、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发票及《发票领购簿》,向税务机关报验缴销。
缴销登记
用票人领取并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发票领购薄》
2、已使用完的发票存根或在规定期限内未用的发票
审查办理
受理用票人的缴销登记后,应当场审查其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审查无误后,应即时做如下处理:
1、对已整本用完的发票存根,加盖消号章;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的发票进行剪角作废后加盖消号章(对未使用完的发票只需要剪角作废其中未使用的部分发票)。
2、将发票缴销信息录入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发票消号受理登记表》,交用票人签字确认后,退还发票存根或剪角作废的发票及《发票消号受理登记表》第二联给用票人。
如何办理发票的缴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变更税务登记,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丢失、被盗发票,流失发票,改版、换版、次版发票(是指对纳税人已购买的发票),超期限未使用空白发票,霉变、水浸、鼠咬、火烧发票等,需进行发票缴销处理的,应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2份,同时提供发票领购簿、需缴销的空白发票以及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还需提交金税卡),纳税人因注销、变更税务登记进行发票缴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注销、变更税务登记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纳税人因上述其他情况进行发票缴销的,应当自相关情况发生之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税务机关在接收用票人提交的材料时,应给税纳人开具发票业务受理回执单,然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理核实,税务机关在审查无误,收缴应缴销的残存发票,然后在登录缴销信息。对于办理发票缴销需要提供的资料的问题可以在文中找到相关内容了,欢迎大家来会计堂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