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清算收入是否交所得税
答:税法规定,企业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前要就清算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企业清算期间的资产无论是否实际处置,一律视同变现,同时确认所得或者损失。确认清算环节企业资产的增值或者损失应按其可变现价值或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在清算期间,企业实际处置资产时按照正常交易价格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其公允价值。对于清算企业没有实际处置的资产,应按照其可变现价值来确认隐性的资产变现损益。
企业清算期间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不再适用。企业清算期间,企业不是处于正常经营时期,取得的所得已经不是正常的产业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已经不存在。企业应就其清算所得依照税法规定的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处理
企业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财产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扣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企业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企业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清算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是指清算前的留存收益与清算期间实现的税后留存收益(或损失)的和。
可以向企业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财产=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清偿企业债务
综合上述,计算清算所得税需要处理的内容包括: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资产净值、相关税费、亏损弥补额。以上就是关于股东清算收入是否交所得税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会计方面的问题,欢迎登陆会计学堂网进行会计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