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所得是什么?

2017-08-29 16:33 来源:网友分享
1486
什么是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的课税计算又是怎样算的?下文由会计学堂整理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

什么是清算所得?

【答案】

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纳税人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清算所得的课税计算

清算所得课税,在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均作了规定。

其计算公式可概括如下:

企业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益=存货变现损益+非存货财产变现损益+清算财产盘盈

企业的净资产或剩余财产=企业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益-企业拖欠的各项税金-尚未偿付的各项债务-收取债权损失+偿还负债的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

企业的清算所得=企业的净资产或剩余财产-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企业税后提取的各项基金结余+企业法定财产估价增值-企业的资本公积金-企业的盈余公积金+企业接受损赠的财产价值-企业的注册资本

清算所得税额=企业的清算所得×企业清算当年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清算所得税。

企业清算中的纳税筹划

(一)清算所得中资本公积项目的税务筹划

资本公积金中,除企业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赠的财产价值外,其他项目可从清算所得中扣除。对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赠,发生时计入资本公积,清算时并入清算所得予以课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创造条件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增值后的财产价值作为折旧计提基础,可以较原来多提折旧,抵减更多的所得税,从而减轻税负。

(二)改变企业解散日期会影响企业清算期间其应税所得的数额

例如,某公司董事会于1999年5月20日向股东会提交解散申请书,股东会5月25日通过,并作出决议,5月31日解散,6月1日开始正常清算。公司于开始清算后发现,年初1月~5月底止公司预计可盈利8万元(适用税率33%)。于是,在尚未公告的前提下,股东会再次通过决议把解散日期改为6月15日,于6月16日开始清算。公司在6月1日~6月14日共发生费用14万元。按照规定,清算期间应单独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即这14万元费用本属于清算期间费用,但因清算日期的改变,该公司1月~5月由原盈利8万元变为亏损6万元。清算日期变更后,假设该公司清算所得为9万元。

清算开始日为6月1日时,1月~5月应纳所得税额如下:80000×33%=26400(元)

清算所得为亏损5万元,即9万元-14万元,不纳税,合计税额为26400元。

清算开始日为6月16日时,1月~5月亏损6万元,该年度不纳税,清算所得为9万元,须抵减上期亏损后,再纳税。清算所得税额如下:(

90000-60000)×33%=9900(元)

两方案比较结果,通过税务筹划,后者减轻税负16500元(26400-990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会计收入是什么意思
    会计收入是什么意思?通常来说,在会计上提及到收入的概念一般指的就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可以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部分,这个部分所有者投资的资本没有直接关系的。而在具体的形态上会包含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关于企业会计收入的定义以及收入类型知识,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给大家,建议你们都可以来阅读下述内容试试。
    2024-12-24 7
相关问题
  • 什么是所得税汇算清缴?

    您好,汇算清缴是对上一年度公司预缴的所得税的一种调整,多退少补。

  • 所得税中 什么叫清算所得

    你好,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纳税人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什么是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收入税期结束时,依据纳税义务的实际情况,将本期应纳税额与已缴纳税款的差额作为汇缴税款或者报退税款处理,清算纳税义务的一种方式。它是税收征管活动的一部分,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结算的程序,也是企业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拓展知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实施,不仅有利于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而且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管理,增强审计监督力度,促使纳税人依法依规缴纳税款,进一步规范纳税市场秩序。

  •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是什么

     1.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2)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①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②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上述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是指,发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第(四)项规定的合并以及第(五)项规定的分立,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进行清算。   (3)企业发生符合相关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合并、分立,无需进行清算。   2.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就是有多项工资、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