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间取得电费专用发票可以正常参与抵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交的电费以及购买的办公用品只要其用途不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范围,那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注: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与企业是否处于筹建期无关。
筹建分公司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如何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因此筹建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较为简单,其核算过程是:
1、筹建期间发生费用时,直接根据有关原始凭证:
借:长期待摊费用——筹建费
贷:有关科目
2、开始生产经营当月,将归集后的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的余额一次性计入当月损益:
借:管理费用——筹建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筹建费
实务中有许多人将筹建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科目,并转入利润,显然是不对的,管理费用是用来核算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企业尚处筹建期,因此只能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处理。当然,如果企业筹建期很短(如一个月),金额又很少,基于重要性原则也可以这样简化处理。
筹建期间取得电费专用发票可以正常参与抵扣吗?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与企业是否处于筹建期无关。企业交的电费以及购买的办公用品只要其用途不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范围,那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伙伴们知道应该怎么处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