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范围有哪些
【问题】
企业应如何确认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之一般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销售有形动产取得的收入。
2.劳务收入:提供增值税劳务、服务的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均不属于“营业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属于“营业收入”。
5.利息收入:
(1)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包括:存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
对于贷款业务:属于营业收入;对于非贷款业务:属于投资收益、财务费用(贷方)。
(3)混合性投资业务: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被投资企业定期支付利息或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并在投资期满或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
6.租金收入:企业提供动产、不动产等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企业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包括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属于“营业收入”。
9.其他收入——不属于“营业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范围有哪些?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