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如何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售退回,也就是销售的货物退回,此时就要把原先的销售冲回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销项税额(红字)
发生销货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上个月因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发生了销货退回。这种情况下,增值税发票应该如何处理?本月可以直接在系统里作废吗?
答案肯定是不可以的,用会计人常说的话来讲就是因为这张发票已经跨月了,在系统中已经没有办法直接作废了。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直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销售方申请理由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填写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之后进行上传。完成后,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开具红字发票就可以了。
那么销货退回如果是发生在当月,没有跨月,又该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以上所谓的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如果是在开票时就发现开票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如何处理?上文分情况讲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的具体处理方法,希望大家可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好好利用上面的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到会计学堂官网,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