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吗

2019-06-23 14:3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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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网络科技的越来越发达,很多以前无法走出农村的农产品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销售,那么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吗?为此,我们一起来看看会计学堂的老师怎么说。

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情况免税,并不是每款农产品销售都免税。具体免税项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3,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吗?

扩展资料: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综合以上所述,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吗的问题,我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一定的答案了吧,如果你对于农产品的会计问题感兴趣,欢迎你来会计学堂进行学习,这里有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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