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货时发票已认证怎么办

2019-06-24 14:2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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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出去的货品遇到退货后,发票已经认证后该如何进行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我相信很多会计人员都遇到过的,是不是有不知道怎么处理的时候?看看以下内容吧,相信你会有一定理解的。

销售退货时发票已认证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因此,贵公司(销方)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进行了作废处理,应马上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及时知照购货方通知主管税务机关。

销售退货时发票已认证怎么办?

认证的进项发票对方公司红冲了要怎么处理?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通过阅读上述文章中小编的详细介绍,相信各位心中对销售退货时发票已认证怎么办已经有了最基础的理解,学习更加专业的会计知识,不妨来会计学堂看相关课程,海量的学习资源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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