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支出是否必须凭发票税前扣除

2019-07-03 10:5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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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主要是企业对员工的优惠待遇,又称职工福利费,其属于企业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福利费支出是否需要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带大家分析下福利费支出是否必须凭发票税前扣除?

福利费支出是否必须凭发票税前扣除

1、税法对允许扣除的支出有合理性的要求。但要体现“合理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取得合法和适当的报销凭据,即主要是企业从外部取得的发票、收据等。因此,企业对发生的从外部购进或由外部提供的用于职工福利的支出,均应取得必要的发票和收据等凭据,而不应再认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不需要这些报销凭据。

  2、但是,企业在日常列支和核算职工福利费时,往往无法取得发票、收据等外部凭据,如企业以货币形式发放給职工的各项补贴、救济费、安家费等。对于这部分福利性支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主要审查此类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只要是合乎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属于必要、正常且合乎情理、事理和法理的支出,就应该给予报销,而不应拘泥于凭据的形式。

3、另外,对于企业已经在当年度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但至次年度才能取得相关支出报销凭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的问题,尽管国税函[2009]3号文没有明确,但笔者认为,只要是在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取得了相关报销凭据就可以在当年度扣除,否则就需进行纳税调整。

4、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另外一种情形,部分企业允许员工拿发票(比如打印纸等)来报销部分费用,作为给职工的一种福利。有人认为,这样做既能让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也可以直接作为生产费用税前扣除让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我只能说,采用这种做法要谨慎,有风险。

福利费支出是否必须凭发票税前扣除

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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