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2019-07-06 11:0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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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顾名思义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纳税人的权利,那么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纳税人的权利

  1、依法提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

  2、依法请求税务机关退回多征税款的权利。

  3、依法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权利。

  4、依法对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5、因税务机关的行为违法或不当,致使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有依法请求得到赔偿的权利。

  6、向税务机关咨询税法及纳税程序的权利。

  7、要求税务机关为其保密的权利。

  8、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纳税人的义务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2、依法进行帐簿、凭证管理。

  3、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4、向税务机关提供生产销售情况和其他资料,主动接受并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

  5、执行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有哪些呢?

  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应履行以下手续:

  1、申请。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合格办税人员证书,年度销售(营业)

  额等有关证件、资料,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机构的有关证件或复印件,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2、填表。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于十日内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3、报批。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提供纳税资料,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依法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组织的每年一次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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