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资料

2019-07-16 11:2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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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资料有哪些?外贸企业在遇到货物进行退运时,可以申请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优惠政策,这类申报资料非常的繁琐。为此我们会计学堂的老师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资料

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张。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其他申请出口退税事项。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时间有哪些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五条、第十四条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程序和期限: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中关于退(免)税申报期限的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第三款的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期限的规定,以及第十条第一项中关于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期限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011年的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申报期限、第九条第二项第三款的出口货物的免税申报期限、第十条第一项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期限,第十一条第七项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延长3个月。

本办法其他规定自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起始日期:属于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货物,以出口发票(外销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属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以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整体上来说,本文主要是针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资料进行了简单的说明,总之外贸企业在处理出口货物的时候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比如说出口凭据、收汇核定单等等。外贸企业的出口会计税问题在会计学堂网上还有很多资料;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内容可以来会计学堂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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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时间是否有新的规定?

    您好!这个没有也不会随意变更。如果你有疑问建议你咨询下当地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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