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差额纳税增值税发票开票注意事项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有的可以继续沿用以前营业税差额征税的规定,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有关销售额的第9项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那么, 差额征税如何开具专票呢?这一问题, 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出台后,引起一些争议.23号公告第4条第2款规定: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上述文字, 似乎差额征税,应差额开票.
假定A公司给B公司提供建筑服务,价税合计收费10万元,A公司将其中的8万元分包给C公司.A公司可以按照差额2万元,作为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那么,A公司在给B公司开票时,开具价税合计10万元的普票应该是可以的, 问题是能否开具价税合计10万元的专票呢?
从理论上分析,有以下三种专票的开票方法:一是差额开票,A公司给B公司只开2万元的专票;二是全额开票,但是专票和普票分别开,开专票2万元,开普票8万元;三是全额开具专票.
全额开具专票,更有道理.下面详细分析各种开票方式的道理.
一、差额开票
差额开票的道理在于,A公司的计税销售额是2万元,按照2万元和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是582.5元,A公司给B公司按照价税合计2万元开具专票,B公司最多可以抵扣进项税582.5元,符合增值税征多少扣多少的原则.
但是, 差额开票有三个弊端:
一是 发票无法完整反映交易的内容,B公司实际支付了10万元,只得到2万元的发票,作为商事活动凭证的发票,就无法反映实际的交易活动.
二是实际违背了增值税征多少扣多少的原则.此交易全部的增值税,实际是按照10万元计算征收的,只是体现在了两个环节,A公司销售额2万元,C公司销售额8万元.因为A公司是简易征收,即使C公司给A公司开具价税合计8万元的专票,A公司也不能抵扣.B公司如果只能取得价税合计2万元的专票,实际抵扣的增值税少于国家实际收取的增值税.
三是 无法进行账务处理.发票是账务处理的重要凭证,B公司支付10万元,只得到2万元的发票,也无法进行账务处理.
二、全额开票,专票和普票分别开具
A公司给B公司全额开票,但是开价税合计2万元的专票,价税合计8万元的普票.尽管可以解决B公司账务处理的问题, 但是没有体现征多少扣多少的原则.
三、全额开具专票
A公司给B公司开具价税合计10万元的全额专票,B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2912.6元,既满足B公司账务处理的需要,又符合增值税征多少抵多少的原则.因为A公司按照2万元的销售额计算税额,缴纳582.5元,C公司的8万元,按照简易征收,也需纳税2330元,A公司和C公司纳税总额是2912.5元,与B公司抵扣的税款一直,不存在B公司多抵扣税款的问题.
旅行社差额纳税增值税发票开票注意事项内容如上,上文用实例讲了差额开票的利弊,大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本文由会计学堂整理,敬请关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