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长期贷款分期还本分期付息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长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在核算上主要区别在利息的确认上。
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
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财务费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或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解释:
分期付息一般是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构成了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所以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而到期与本金一起一次性付息属于企业的一项非流动负债,故计入“长期借款”下的明细科目“应计利息”中。
企业长期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贷款的条件:
1.企业须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有独立的经营资金,独立的财务计划与财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对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
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如果企业没有一定量的自有资金,一旦发生损失,必然危机银行贷款,是信贷资金遭受损失。
4.遵守政策法规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5.生产经营有效益。企业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市场需要的,适销对路的短线产品,能给社会和企业带来效益,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率。
6.恪守信用。企业取得贷款后,还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7.企业申请贷款,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原应付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借款人应当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的要求;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企业长期贷款分期还本分期付息会计分录在上文已经整理出来告诉大家了,大家在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可以参考本文的会计分录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但是由于每个企业在这个过程发生业务都是不同的,实际情况还是切合实际再进行处理。学习完本篇文章是不是觉得这个问题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如果你还遇到下一个问题可以继续到会计学堂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