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销售冲减研发费用需要计提销项税吗
答:会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进行,需要将研发过程的样品收入冲减研发费用或研发成本(固定资产试生产过程的样品收入也是一样),但是税务方面是不能直接冲减成本的而是需要确认收入的,无论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同样,在进行高新企业认定时也是可以不冲减研发成本的。因此,会计核算冲减了研发成本的,在加计扣除时可以进行纳税调整。
收入冲减研发费用账务处理
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处理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和开发阶段研发的支出全部费用化;二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支出资本化,分期摊销。
研发过程中生产出的样品、样机允许列入研发支出中加计扣除。因此,对于收入冲减研发费用,则可以这样做账:
1、领用材料等。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或资本化支出(或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等
收入冲减研发费用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2、销售研发样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税额)
3、按具体情况,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或费用化。
借:管理费用(或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或资本化支出)
会计学堂小编提示:样品在以后年度出售,其对应的销售收入应冲减该项目对应的研发费用,直至冲减为0,如项目对应的研发费用已在以前年度扣除,企业应做纳税调整,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样品销售冲减研发费用需要计提销项税吗的内容,现在了解了没有?获取更多会计知识,欢迎您关注会计学堂的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