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
按照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如果该不动产所在地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应先按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然后再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不动产以差价为销售额,自建的不动产以全价为销售额;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2018年5月1日后增值税税率10%计税,2019年则按新税率9%执行。如果不动产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同样实行预缴制度,取得的不动产以差价为销售额,先按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进行预缴,自建的不动产以全价为销售额,按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然后再以全额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非房地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售价与买价的差额作为销售额计税,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售价全额为销售额计税。如果不动产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按5%的征收率先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然后再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非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可以自行开具发票问题?
开具发票时向地税局按照5%征收率预缴增值税,在申报期向国税局申报纳税,扣除已经向地税局预缴的税款,实际不需要再交。
规定是这样的: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非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整体上来说,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不动产之后需要缴纳不动产增值税,具体的计算是通过简易计税法按照不动产销售额的5%进行征收;如果不动产销售和税务申报不在同一个地方,可以先征收再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就来会计学堂网找老师进行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