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佣金个税起征点多少

2019-11-13 13:3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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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佣金个税起征点多少?个税起征点和个税免征额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小编对这个极其容易混淆的问题一直分不清楚,不知道有多少朋友和小编一样,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和大家共同学习一下:个税起征点和个税免征额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代理人佣金个税起征点多少

1,保险代理人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800元,超过4000元减除20%,这个没调整,2011年工资薪金的免征额调整到3500,其他的都没有过调整.

2,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工作人员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为: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余额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余额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20%,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个税起征点和个税免征额的区别是什么?

答:设立起征点和免征额是税收体系中通行的两种计税方法.本质上也都是对纳税人的优惠措施.所谓免征额就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而起征点则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

按照免征额方法,征税对象总额未达到免征额不用纳税,总额超过免征额时,只对超出免征额部分按照相关税率征税.按照起征点方法,征税对象总额未达到起征点不用纳税,而一旦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则必须按照相关税率全额纳税.显而易见,两种不同方式对纳税人收入的影响差别是很大的.简单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假如标准设定为5000、税率为10%,对于一个扣除应扣内容后月收入6000元的人,按照免征额方法,征税对象只有1000元,应纳税100元.而按照起征点方法的话,则征税对象就是6000元,应纳税600元.当然,实际执行中,还要考虑扣除内容、累进税率等等因素.

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免征额计税方式,此次调整就是提高免征额,而不是起征点.

保险代理人佣金个税起征点多少

个税免征点提高会影响个人的购房、购车么?

目前对于很多城市而言,因为实行房地产限购,对于本地户籍的购房者限制较少,但对于外地户籍的购房者而言,一般需要持续缴纳一定期限的个税或社保证明,因为各地限购多是提供社保或个税的证明,所以如果没有个税,但有社保记录,还是不会影响买房的,所以个税起征点上调对买房的影响相对较小.

例如北京,外地户籍购房买房的必备条件之一即为"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上海地区外地户籍购房,以家庭为单位,须连续5年以上缴纳不间断社保或个税;在南京地区,外地户籍买房的前提是连续缴纳一年或者以上的完税或社保证明.

对于购车,因为部分地区购车需要摇号,对于非本地户籍人员会有一定限制,以北京为例,非京籍人员参加摇号需要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个人起征点上调后,导致纳税间断,可能会影响后续摇号购车.

所以个税免征点提高,对于居民而言,确实能够获得更高的税后收入,但是对于一些有限购政策的城市而言,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可能会因免征额提高不用纳税而影响其享有购房或购车的权利.但总体而言,居民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个税免征额相应提升,也是有利于减少广大老百姓的税收负担.

保险代理人佣金个税起征点多少?个税起征点和个税免征额的区别是什么?我们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其实是个税免征额,本文让小编长知识,你是否也明白了呢?对于这些极易混淆的内容,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都很在行,可以帮你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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