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信息表还没到的票怎么做账
如果暂时没有收到红字发票,可以先以红字信息表入账,等收到红字发票后,把收到的发票粘贴到信息表的后面就可以了.
开具红字信息表转出进项税额次月申报方法及攻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附表二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等注明的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红色发票申请需要在企业开具蓝字发票次月,企业抄报税之后进行,因为只有企业抄报税之后,税务系统才能完整收集到购销双方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及证使用情况,系统才会自动进行校验,因此红色发票申请时间一定是专用发票开具次月企业抄报税之后.
开具红字信息表转出进项税额次月申报方法及攻略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分为三步: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和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会计学堂提醒您,并非开具所有红字发票都需要先填开《信息表》,目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红字发票不需要填写《信息表》,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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