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抵扣的三大条件是什么?

2017-09-30 16:3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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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是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三大条件是什么的相关问题,就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条件,财务部总结出以下三种,请看下文

进项税额抵扣的三大条件是什么?

答:一、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发票;

(4)农产品销售发票;

(5)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完税凭证;

(6)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暂时)。

未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查询确认)或稽核比对的时限:开具之日起180日内。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凡用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税项目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是,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论用于何处,其进项税额都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以上就是关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三大条件是什么的相关问题以及参考内容,对此大家是否明白了呢?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由会计学堂提供,更多相关资讯内容请关注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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