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实行年度累计计税的好处
答:新个税法采用的是综合所得按年纳税,并在工薪所得预扣预缴环节采用累计预扣法.这对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薪所得的纳税人来说,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等于其年度应纳税款,次年无须再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大大减轻了征纳双方的工作量.此外,预缴税额前低后高,从现金流角度讲,还有"递延纳税"的效果,纳税人可获得货币"时间价值",节约资金成本.实际上,累计预扣法的实施,减少了员工的资金占用,相当于给予员工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最后,纳税人可以放心,只要全年工资、薪金所得保持一致,个税的税收负担是一样的,全年收入无论怎样分配到各个月份,全年的整体应纳税额都是相同的.因此,对工资收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进行调整带来的"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的正常现象,全年看,未多扣大家税款,也没有影响大家享受个税改革减税红利.
如何计算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新个税法进一步调整优化了个人所得税的部分税率级距,改革后工资所得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仍保持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但对每档税率的级距进行了调整优化,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 依据新个税法,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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