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担保费可以抵扣吗
答: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六点: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三点: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
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依据以上两点,企业贷款向贷款方支付的利息及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都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担保费为向贷款方之外的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且担保费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四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徒(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
故若担保机构符合免税政策且担保机构按免税执行,担保公司是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企业支付的担保费,对方不免税且能购按规定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贷款担保费要计入哪个科目?
答:1、担保费是为借款而发生的,属于借款费用的范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借款费用的处理,属于经营期间不应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借记应计入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2、属于发生的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借款费用,按规定在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应予以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视资产的不同,分别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3、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4、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取决于借款费用计入资产还是费用.资本化的贷款担保费支出计入形成资产的成本,通过折旧、摊销在资产使用期内扣除,而费用化的贷款担保费支出就是当期发生就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中,以后不再扣除.
本文的内容就是这些了,金融服务担保费可以抵扣吗,看过上文大家应该明白,这些费用产生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当然实际情况也可直接看当地税务局规定.如需获取丰富的财务干货,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