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法人的两家企业之间是否可以进行资产调拨

2020-04-25 07:4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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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个法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的情况,这对于财务人员来说也是一个新的情况,在进行财务处理时应该考虑到.比如同一个法人的两家企业之间是否可以进行资产调拨?如果不是很清楚的,请跟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

同一个法人的两家企业之间是否可以进行资产调拨

如果是自有资金借款用于另一公司的经营使用,法律是支持的.

通过"内部固定资产调拨单"(四联,各方二联,一联财务记账,一联资产变动登记)就可以在二个公司进行调拨,分别通过增加或减少:固定资产、折旧、内部往来科目进行核算.

接收方: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贷:内部往来--老公司(也可以通过其他应收或其他应付款来核算)

发出方:

正好与上面的分录借贷方相反,就可以了.

这个前提,是二个公司是在一个主体控制的子分公司,如果这二个公司是独立的公司(对外表现为不相关的),那就应对内部往来,或其他应收或应付的债权债务进行货币结算.

转入公司可以当做二手设备处理(若是按照账面净值移转过来的,此时转入方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原来原值记账,累计折旧照写,按照剩余年份继续折旧),也可比照新的固定资产入账.

同一个法人的两家企业之间是否可以进行资产调拨

固定资产处置办法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同一个法人的两家企业之间是否可以进行资产调拨?严格规定来说,法人的财产应该是相互独立的,就没有办法互相调拨.但是自有资金借款用于另一公司的经营使用,法律是支持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请联系我们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寻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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