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技术服务费是否代扣增值税
支付来境外管理费,如果是在境内接受服务的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在境外接受管理的服务的则不可.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答1+税率)×税率
支付境外费用代扣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并且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成果的所有权,服务接受方对此成果仅有使用权,则此类服务产生的所得,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规定.
第六条规定,下列款项或报酬不应是特许权使用费,应为劳务活动所得:
(一)单纯货物贸易项下作为售后服务的报酬;
(二)产品保证期内卖方为买方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报酬;
(三)专门从事工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款项;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类似报酬.
上述劳务所得通常适用税收协定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但个别税收协定对此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中英税收协定专门列有技术费条款).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有关条款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46号)规定,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涉及的技术服务活动应视为转让技术的一部分,由此产生的所得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支付的技术使用费,属于非专利技或特许权,则应在"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如果是如国税函〔2009〕507号和国税函〔2010〕46号所述的不应是特许权的服务费,则应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类会计科目核算.????
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或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支付境外技术服务费是否代扣增值税?通过阅读上文我们知道如果服务是在境内使用则是需要代扣增值税,如果是在境外,且在境内没有任何经营机构则不需要.具体的操作详见上文.更多这方面的精彩知识,请关注我们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