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增值税减免后附加税怎么报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免征小微企业有关政府性基金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政府性基金的免征不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财税(2016)12号是这样描述的,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费
小微企业能够减免税款就大概有三种增值税、附征税费和企业所得税.
一、增值税
账务处理: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附征税费
按照规定,附征税费随同主税种一并征收、减免,既然增值税减免,则附征税费同时减免.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账务处理上,不作计提分录.
三、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账务处理:
因为此项减免属于直接减免,按照实际应纳税额计提、缴纳.
小规模增值税减免后附加税怎么报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就给大家讲解到这里,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月收入低于十万等免增值税的条件,附加税也就可以直接填零了,大家务必好好解读上文资料,以求在工作中遇到类似问题能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