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主要是依据新劳动法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从上述条文规定,可归纳为两种算法,一种普通算法,一种特别算法。
(一)普通算法(第一款):
1、工资基数: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计算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无12年限制。
(二)特别算法(第二款):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执行特殊算法,即:
3、工资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4、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这个最高不超过12年针对的是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
特别提醒:最高不超过12年的限制针对的是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倍的劳动者。对于工资不高的劳动者,按照普通算法计算,并未限制最高年限。
以上就是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的全部内容了,不管怎么说,一般一个三倍赔偿是跑不掉的了。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多位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