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累计减除费用如何修改
小李为福州市c有限公司的员工,负责申报c公司员工的个税,该公司工资为次月发放上月工资.2019年6月3号,小李为4月新进员工小王办理了个税增员手续,验证通过后根据5月实际发放工资情况为小王申报个税.填写完正常工资薪金的申报表之后,点击进行税款计算时,小李发现小王的累计减除费用金额显示为5000元,但实际上小王的累计减除费用金额应为25000元,点击重新计算后数据仍未刷新,导致该员工的个税无法申报,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
经过咨询,小王累计减除费用金额错误的原因是该员工于2018年12月从c公司离职,小李为小王申报1月份的个税之后为其减员,填写离职时间为2019年1月,但于2019年4月小王又重新到c公司上班之后,小李直接将该员工状态改为正常,并未将原先的离职时间删除,导致系统自动识别小王的离职时间后,计算出来的累计减除费用金额是错误的.
小李将小王的离职日期删除并保存后,将原先的申报表删除,并重新填写个税申报表.
点击"重新计税"后,小王的累计减除费用金额刷新为25000元,即可正常申报.
个人所得税累计减除费用怎么计算?
一、累计预扣法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二、累计减除费用
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转换为公式,表示如下:
累计减除费用=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从业月份数*5000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从业月份数=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所在月份数-任职受雇从业当月份数+1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借:累计折旧
贷;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类科目.
如果金额大的,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同时,调整本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
借: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个人所得税累计减除费用如何修改?会计学堂小编以案例的形式结合相关的知识点为大家做了分析,然后通过累计预扣法、累计减除费用这两个方法为大家讲解了个人所得税累计减除费用的计算,对于这个内容大家务必仔细阅读并牢记,避免工作中不必要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