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季度怎么报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报税季度报:1、2、3月份(第一季度)的税务情况应在4月份的15号之前申报,4、5、6月份的(第二季度)的税务情况应在7月份的15号之前申报.以此类推,也即是1月申报去年第四季度的、4月份申报当年第一季度的、7月份申报当年第二季度的、10月份申报当年第三季度的、第四季度就是来年1月份申报.
报税季度报一般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帐征收,申报人员按核定方式交纳了,如何帐务处理?
1、所得税交纳时的税票如何做帐务处理?
按实际缴纳金额记账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按查账征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这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科目有余额,如果在贷方,是你们少交的,补交;如果在借方,是多交了,下次可以少交(抵减).
2、多交的所得税是否需要处理?
如果是季度预交,不用处理,等于是提前纳税了,下次再抵减,或者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并处理,这个要看税务怎么说,如果同意你下次抵减,就再下次缴纳时将本次多交的扣除.
计提和缴纳的都在"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账户里.
3、如果年度汇算时仍然无须交纳的所得税,多交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可以申请退税.
4、在次月的申报表中是否要体现为预交的所得税?
要.不然又多扣了.
5、如本月收入6000已经交纳的如何分录处理?
不用处理,在"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借方呢,何时退税何时处理.如果下次需要交所得税,一计提就抵减了.
核定征收季度怎么报税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最后简单和大家说一说,带上公章,找分管你们公司的专管员,一般会给你大致核对下资料,盖着章或者签个字,就结束了,上文相关内容就讲完了,大家觉得有帮助的话请继续支持我们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