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蔬菜税额用账务处理吗
免税农产品与非免税货物,应当分别核算
1、免税农产品
1)购入的免税农产品不得抵扣税额,直接计入所购材料的成本.
2)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2、非免税货物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账务处理
1 借:知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2 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免税农产品是道指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免税农产品的抵扣13%则不需要,只需要有普通发票即可.而且在采购的构成中非免税农产品的应交税额会流转到本版环节,免税农产品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纳税权,故在本环节不会承担上一环节的税赋,也就是白白扣除里13%的进项税.
购买农产品取得什么发票可以抵扣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购买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按照发票或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扣进项.
二、从非农业生产者处购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以下简称"75号文件")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7号)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政策的产品,由于免征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免税农产品(含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公司回收再销售的畜禽),可以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免税农产品怎么开增值税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其次,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由于免除了销项税额,故只能填写金额栏,不能填写税额栏,也就是必须按买价填写金额栏.不然的话,会误导购买方直接按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即按农产品不含税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按农产品含税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少抵扣增值税.
免税蔬菜税额用账务处理吗?小编认为,大家在处理农产品税收的时候要分清楚,一种是免税农产品,还有一种是非免税产品,需要按照上文示例来分别核算,而且还要熟知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几种情况,这些会计学堂小编都已经为大家分析清楚了,有疑问欢迎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