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捐赠属于企业费用吗
对外捐赠的支出,由于他与生产经营无关,所以不属于费用.
他属于损益,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本科目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营业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知不允许税前扣除.
(2)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所称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权组织.
关于自产的产品对外捐赠的会计处理问题
自产产品外捐赠视同销售,根本就不是公益性捐赠.
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捐赠,在会计处理上市不需要确认收入,而对应的增值税需要按市场公允价作为计税基础,而不是成本价,具体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分录就是销售产品的分录,没有区别.
对外捐赠属于企业费用吗?我们知道对外捐赠与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是不相关的,所以这个不属于费用,而应该计入是损益,我们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对于捐赠我们有一些相关税法的规定,有些是可以免税的,但是有些依旧需要缴纳相应税收,请参照会计学堂小编的解析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