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免税产品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2113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 )第十三5261条 根据条例第四条第(3)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4102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1653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专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免纳印花属税,否则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可以免征印花税的情况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本文的内容到此结束,讲述了销售免税产品是否缴纳印花税这个问题,对于各种税种,都有其免征或者减免的税收优惠,印花税也不例外,比如签订农业人员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就免税.好了更多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快来一起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