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多缴的个税怎么办

2020-07-21 10:0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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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多缴的个税怎么办?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其实个人所得税在以前年度上多交的税款,一般都是可以申请退税处理的;对此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的资料给大家,希望你们可以一起来看看小编老师整理的资料.

以前年度多缴的个税怎么办

1、凡按规定需要经审批的五项提退,由纳税人向所管辖的基层分局提出申请,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资料,分局管理科审核纳税人的有关退税资料,转分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县局征收计会科,再报分管局长审批.

手续齐全的,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予以办理.退税手续办理完毕后,由纳税人到退税的开户银行领取《收入退还书》收账通知联.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

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因此,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以前年度多缴的个税怎么办

个人所得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一、征收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二、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以前年度多缴的个税怎么办?整体上来说,其实针对企业以前年度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中的多退少补的政策是可以申请退税处理的,然后提出相关资料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会给你们退税处理的;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的,感兴趣的都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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