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主要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哪些?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的社会中介机构;
6.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7."一定规模"的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8.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9.其他不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企业.
综上所述,什么情况下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个需要根据核定征收的一些条件来决定.小编在文中已经对这些内容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你将其进行对照就可以知道答案了.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发现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及时联系会计学堂在线老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