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加计扣除的比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12号)文件规定:"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法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文件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因此,目前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今天关于无形资产加计扣除的比率是多少的解读就到这里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在实务中大家一定要运用好该项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帮助企业获取最大税收利益.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实务筹划请登录我们的网站选择实操课程学习.